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县长夏培剑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16年和过去五年的工作,客观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的今后五年奋斗目标、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以及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符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符合我县实际和发展要求。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要按照县十四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紧扣“黄三角新的经济增长极、省会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连接京津冀枢纽城市”的发展定位,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推动各项事业“争一流、上水平”。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在中共惠民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大的勇气深化改革,以更加担当的魄力推进落实,以更优的成绩取信于民,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惠民,确保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惠民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惠民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惠民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惠民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惠民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惠民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
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惠民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惠民县2017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惠民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惠民县2017年县级预算。
关于惠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勇代表惠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惠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孙长青代表惠民县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惠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炳琪代表惠民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