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天下总第1924期 >2017-02-05编印

关于县委工作会议和县纪委 十四届二次全会会风会纪 检查情况的通报
刊发日期:2017-02-05 阅读次数: 作者:

        根据县委安排,2月3日,县纪委会同县委办对2017年县委工作会议和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的会风会纪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何贻峰在县委工作会议期间中途离场未归。

2.县烟草公司未组织县委工作会议分会场。

3.县气象局在检查时未组织县委工作会议分会场,检查后该单位组织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4.县商务局、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志虹在参加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时迟到。

5.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安全监察专员马先军在参加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时迟到。

6.县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宝山接到参加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通知后,因事向单位主要领导请假,但该局未为其办理请假手续。

为整顿作风、严肃会纪,现对县烟草公司、县气象局、县质监局等3个单位,对何贻峰、吴志虹、马先军等3名同志予以通报批评。

严明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必须从严、从紧、从细抓牢抓实。会风会纪联系着党风政风,是干部作风的具体体现,对违反会风会纪的问题,要坚决予以处理,彻底杜绝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松弛、作风散漫的惰性,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的惯性,我行我素、自行其是的任性,在细节中、小事上充分体现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找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扎紧制度“铁笼”,防止纪律“破窗”,管在平时、严在日常,促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崭新的精神面貌、饱满的工作热情、优异的工作业绩,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惠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惠民县纪委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