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法制总第1925期 >2017-02-10编印

公告
刊发日期:2017-02-10 阅读次数: 作者:

山东惠民魁星阁酱园:

请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惠民县府前街1号(县府一楼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领取2016年7月30日提出申请的重新答复告知书。

联系电话:0543-5323001。

惠民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