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刚开业的超市规定消费者来消费时,须持有该店核发的消费卡才能消费,消费者郭女士在此消费时竟遇到所谓“张冠李戴”的如此遭遇,她为此很是郁闷。
近日,惠民县城的消费者郭女士在某市场闲逛,突然被一家刚开张的小超市吸引,她在超市内看到一些顾客细致入微地挑选着的各式各样的小物品,就径直来到柜台收银处咨询相关事宜,“凡是在节日期间来我们店消费的顾客都享受8折优惠,持有购买的消费卡长期有效,并长期享受积分赠礼品活动,此卡不收费,消费完成后再收回此卡。”收银员介绍道。郭女士听完介绍后没有斟酌就在收银台缴存了100元领取了一张内含100元的消费卡,选取了价值35元的3件小物品,但购买后测算卡内余额时发现卡内还有55元,竟少了10元,她拿着小票找到收银员讨说法,收银员说是消费者自己的错,因为她们都是现场结算,当面点清,过后不再受理予以搪塞。郁闷的的郭女士回来后就立即投诉到了工商部门。
工商人员经调取当时交易的监控录像和对交易小票进行测算,确认投诉属实。工商人员指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涉嫌存在违约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商家声称由于服务员是刚来的工作人员,由于业务不熟错把郭女士消费卡与另一位王姓消费卡错位,最后,经调解,商家为郭女士的消费卡补足了10元,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