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1931期 >2017-03-03编印

农村健身设施不能成“摆设”
刊发日期:2017-03-03 阅读次数: 作者:王勇

时下,自上而下正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可是,笔者发现,城市的健身器材起到了它应有的作用,在个别农村中健身器材却被束之高阁,有的甚至已经锈迹斑斑。

俗话说,生命在于运动。在春季里,万物复苏,大地回暖,应当借助健身器材锻炼身体。我们不应该有了硬件设备,自己作为“软件”却“激活”不起来。有的村民认为,早晚干活已经锻炼了身体,没有必要再锻炼了。实际不然,国家之所以倡导全民健身活动,有它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从大的方面讲,可以培养更多的国家体育优秀人才;从小的方面讲,为了自身的健康长寿,保健养生。由此而知,我们没有理由让文化广场上的健身设施成为“摆设”。

人们常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因此,笔者认为,要想让农村文化广场的健身器材设备动起来、“火起来”、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在调动村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的同时,更要把眼光放到社会投资和管理上。首先要增强全面健身意识的理念,不同年龄段的村民应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全民健身的活动中去,锻炼好自己的身体。其次是打造健身设施与人“共舞”的和谐锻炼机制,让文化广场上的健身器材设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的同时,影响更多的村民一起锻炼。再次是依托文化健身广场,举办和参加一些群体性农村锻炼项目的体育比赛,如广场舞大赛、篮球比赛、门球比赛等,提高体育锻炼的竞技能力,提升自身的整体素质,为农村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拥有一个健康的好“身子骨”。最后是针对文化广场上的健身器材和设备设立奖惩机制,加强维修养护管理,保障健身器材和设备长期使用,防止损坏生锈、人为破坏等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如今山东省乃至全国正在从学校开始,大力培养“知识+技能”的大学人才。要想顺应这一历史潮流和机遇,农村健身锻炼要从娃娃起,加强体育竞技的培养和锻炼,为成为综合素质高、复合型的国之栋梁之才,打下坚实的基础。要以“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模式,积极主动地让每一个家庭成员,特别是让孩子更多的投身到集体健身的活动中去。

时不我待,春天来了,大地回暖,健身的最佳季节就在眼前,让农村的人们也和城里人一起,共同借助自身文化广场上的健身器材,利用大自然给予我们的优势条件,每天早晚积极主动地锻炼起来,赶走疾病,锻炼出健康的身体和心态,让健身器材这一“硬件”设施不再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