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人物·关注总第1933期 >2017-03-10编印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真要提到万元
刊发日期:2017-03-10 阅读次数: 作者:

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关于个税起征点的提问,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的时候,将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对于其他方面的收入项目、所得项目,比如财产转让等,会考虑继续实行分类征收。

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到10000—12000元,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到25%,这是两个非常大胆的提议。这样大胆的个税改革建议,是否合理,还需要更多的研究论证。但无论如何,这都反映了大家对更大力度个税改革的期待。

个税之初衷,是取有余而补不足。个税改革须避免让个税成为“中产税”,而要以保护和扩大中产为大体方向。一方面,要稳住刚步入中产的群体,另一方面,要减轻还未真正富起来的群体的负担。

首先,个税改革要解决纳税者收入信息不对称、不同社会群体避税手段差异化较大这一现实难题。随着国人收入结构呈现多元化,以往那种单一的、以工资来计算纳税额的模式明显滞后。也因此,将部分收入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这有利于精准征税,而让中等和低等收入者成为“补瘦”而非“抽肥”对象,也有赖于精准征税。

其次,个税改革需要在各种收入起征点改革上相呼应。目前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停留在3500元,是个税沦为“工薪税”“中产税”的重要缘由。而要让它回归“富人税”本位,起征点动态调整不能原地滞留。

最后,个税的征税面扩大与减免举措推进速度需相匹配,否则就可能会产生“征税急而减免缓”的尴尬局面。两者之间的改革时间点要协调安排,并加以明确。

多名代表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五年未上调

全国人大代表、巨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在今年全国两会带来了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议:“中国的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之后四年个税起征点再未进行上调。个税起征点连续5年岿然不动。”

杨建忠表示,这五年无论是居民收入,还是物价水平,以及居民个人家庭经济支出结构与经济负担,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除了生活消费品价格外,一些大件消费品已经大踏步进入家庭,汽车已经全面进入工薪阶层家庭,改善型住房开始更新以及房价持续上涨,都使得百姓负担明显加重。

“3500元起开始征税,更加加重了个人负担,与现实社会消费严重不符。”为此,杨建忠代表建议,个税起征点最低10000-12000元,让中等收入以下的人不需要纳税,社会才会更加进步。

“另外起征个税一定要考虑到一人收入养活全家几口人的现象,应设定出纳税养家的人口标准,为了鼓励高收入人群积极纳税,无论收入高低,建议统一纳税比例。”

科研奖励的个税政策是否能适当调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提出:如何通过对科研奖励的税收改革,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钟南山说,他在三个大学进行调研发现,这样奖励性的费用基本被征收了20%至40%的税。“这好像左手拿出了钱,右手又拿回去了。” 此外,科研人员获得激励的方式往往是在年底时获得奖金,结果这笔钱要被列入工资收入扣税,达到一个很高的征税比例。

钟南山建议,对科研奖励可以按照20%的偶然所得税率一次性扣税。

建议免征或减征教师个税

今年,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委员、精英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翟志海带了两个有关教育的议案上会,其中一个议案是“关于减免征教师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通过调研,翟志海发现,从目前教师的实际收入来看,经济待遇整体偏低,在全行业间处于中下位置。翟志海表示,减免征教师个人所得税既不会增加国家太多经济负担,也是对教师工作的肯定,对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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