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娱乐总第1939期 >2017-04-07编印

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年产16万吨塑料颗粒 及PET瓶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刊发日期:2017-04-07 阅读次数: 作者: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塑料颗粒及PET瓶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塑料颗粒及PET瓶片项目

(2)建设地点:惠民县姜楼镇张八村西北侧170米

(3)项目投资:8000万元

(4)建设单位: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5)项目联系人:赵经理,联系电话:18654385288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室、仓库、生产车间等内容。生产设备主要购置破碎机、清洗机、上料机、造粒机等设施,项目投产后达到年产16万吨塑料颗粒及PET瓶片的产能。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新建车间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废气、上料废气及造粒废气,噪声主要为泵类、设备运行噪声等,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排污水、车间地面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滤网、废活性炭及污水处理污泥、浮渣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识别项目的污染因素,确定工程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评价是否达标排放及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在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后,分析工程排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污染的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及主要事项

通过在项目周围村庄和企事业单位张贴公告、在当地主要报纸媒体或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并向周围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发放传单,进一步增进公众对项目情况的了解。

本次公示旨在帮助您了解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塑料颗粒及PET瓶片项目的有关情况,欢迎您对该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另外,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本次公示结束后,您如果还有新的建议和意见,仍然可以向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反映。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