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铁军门业有限公司已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防盗门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拟建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防盗门生产项目
(2)项目规模:年产30000套防盗门
(3)投资总额:700万元
(4)项目建设地点: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大于十字路口西200米路北
二、工程概要
惠民县铁军门业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建设防盗门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大于十字路口西200米路北,租赁现有厂房生产,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约30000套防盗门。
三、项目建设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拟建项目设备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之列;拟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生产。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拟建项目静电喷涂过程产生的粉尘,喷塑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喷漆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醇和漆雾颗粒。静电喷涂工序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外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漆工序处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对喷塑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喷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醇和漆雾颗粒进行收集,经水帘柜+光氧催化处理后,经车间外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
拟建项目清质生活污水洒水降尘,得到合理化处置。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门框组合冲床、门面组合冲床、全自动门框开平机等,全部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且布置紧凑,本工程采取了购置低噪设备,加大高噪设备的噪声治理力度,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厂界设置围墙,合理绿化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减小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磨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废旧百叶轮、废旧钢丝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机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烟尘、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喷漆房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废发泡胶桶、水帘柜除尘装置定期清理产生的泥渣以及职工的生活垃圾等。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焊机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烟尘、磨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废旧百叶轮、废旧钢丝轮和职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喷漆房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废发泡胶桶、水帘柜除尘装置定期清理产生的泥渣为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妥善处置。因此,产生的固废不会对附近环境造成影响。
五、环评报告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六、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惠民县铁军门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铁军13954367995)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区附近村庄、小区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公告发布单位:惠民县铁军门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3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