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1942期 >2017-04-18编印

关于开展打击在通信基础设施上私接用电犯罪行为的通告
刊发日期:2017-04-18 阅读次数: 作者:

为加强通信基站标准化管理,保障通信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用电安全,惠民县公安局联合国家电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电信企业针对基站偷接、乱接用电等任何形式的偷盗行为进行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整治不法分子从基站非法接电,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从基站盗窃电力的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私自从基站电表、机房内或走线干路以任何形式接电,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盗窃电力1000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凡发现在基站处有私接电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因私接基站用电造成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严禁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碍基站维护人员进站,因延时造成通信基础设施故障影响当地用户正常通信或造成设备损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并移交当地司法机关。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爱护通信基础设施,对破坏基站或对基站基础设施有破坏行为的活动和线索应该进行举报,凡举报有功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   

惠民县公安局:110

国家电网: 95598       

中国铁塔:0543-2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