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惠民县金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t塑料颗粒、5000t化纤绳网、5000t塑料制品项目位于惠民县辛店镇庆淄路以东,滨州市松吉伟业工贸有限公司以南,该项目占地28亩,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0t塑料颗粒、5000t化纤绳网、5000t塑料制品。
本项目属于国家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第一大类“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的规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造粒、拉丝及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碎工序产生粉尘。造粒、拉丝及吹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光催化氧化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相关标准。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最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及循环冷却排污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清挖用作农肥,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沉淀池污泥、废渣和滤网、不合格产品及生活垃圾。布袋除尘装置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污泥集中运至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废渣和滤网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收入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织网机、造粒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可有效起到隔音降噪的目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及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民县金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326291675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方式:13805334533
四、资料索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示,表明项目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生的主要污染情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效果。使广大公众对项目有知情权、参与权。为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年产30000t塑料颗粒、5000t化纤绳网、5000t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提供给建设单位,供公众翻阅。
索取单位:惠民县金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项目所在地周围进行市民随机抽查(调查问卷)。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公示后,公众可向相关渠道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告发布单位:惠民县金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