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1954期 >2017-06-06编印

两千胡集群众受益“阳光低保”
刊发日期:2017-06-06 阅读次数: 作者:丁惠霞 刘兆 吴 晶

        6月2日,胡集镇启动“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据悉,这次专项行动是根据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农村低保户的“五衔接”,即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和信息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作为脱贫攻坚的“兜底政策”和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动态管理。该镇负责人表示,此次核查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将坚持“随核查、随纳入”,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骗保,通过民主评议,群众推选,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确保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取得实效。

据了解,为做好此次专项行动,该镇成立了30人的工作小组,覆盖全镇100个村,1200余户低保户,2227名农村低保对象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户。在走访核查过程中,工作组认真做到了 “看、听、查、问”四步骤。“看”,即看困难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听”,听困难群众介绍自己近期经济来源情况;“查”,查看困难对象家庭收入来源、身体状况、住房,以及亲属信息上报是否属实等情况;“问”,向困难家庭周围邻居以及村干部询问其生活状况等。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入户走访率达到100%,工作组逐户填写走访核查表,据实将所有情况汇总。

下一步,该镇将在入户走访核查和信息核对的基础上,提出复核意见,向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通报情况并组织评议,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通过动态管理程序退出低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规定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并于6月底前全部录入“金民工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