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惠民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决定2017年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6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为保证评议结果的公平、公正,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个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6月30日,意见建议请向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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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