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1961期 >2017-06-30编印

公告
刊发日期:2017-06-30 阅读次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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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决定受理冯德勇、李福英、李良、赵丽、李春晖、陈秋良与你们公司追索经济赔偿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9时在惠民县人社局四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惠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