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1964期 >2017-07-09编印

十四届惠民县委 第一轮巡察公告
刊发日期:2017-07-09 阅读次数: 作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县委新一届党代会精神,县委决定,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一”的方式,对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管执法局、县房管局等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从7月初开始至7月底结束。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委管理的其他党员干部,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开设专门电子信箱、举报电话,并在被巡察部门(单位)所在地设置意见箱。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教育局

举报电话:18854362881

(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

hmxwxc1@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物价局

举报电话:18854362882

(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

hmxwxc2@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政务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18854362883

(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

hmxwxc3@163.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城管执法局

举报电话:18854362880

(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

hmxwxc4@163.com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房管局

举报电话:18854362885

(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可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

hmxwxc5@163.com

县委巡察办工作电话:

18464288825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个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惠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