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1968期 >2017-07-25编印

山东滨州恒大化纤绳网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及10000吨聚酯网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刊发日期:2017-07-25 阅读次数: 作者: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山东滨州恒大化纤绳网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及10000吨聚酯网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及10000吨聚酯网布项目;

(2)建设地点:惠民县李庄镇220国道南侧;

(3)项目投资:4400万元;

(4)建设单位:山东滨州恒大化纤绳网有限公司

(5)项目联系人:刘吉杰,联系电话:13963087988;

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张工,010-56546490

三、项目简介

本项目投产后将达到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和10000吨聚酯网布的生产能力。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造粒和拉丝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噪声主要是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以及各类生产固废。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勘察、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清洁生产、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通过对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拟建项目投资建设的可行性;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大气、噪声以及固废等环境影响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具体为项目所在地的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主要调查事项为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对项目各环境要素影响的认可程度、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所持的态度。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5、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6、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7、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另外,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本次公示结束后,您如果还有新的建议和意见,仍然可以向山东滨州恒大化纤绳网有限公司反映。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