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晓燕 报道
本报讯 为加强对公务用车规范使用的监督,自7月14号开始,按照省、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全面启动,截至目前,公务用车标志已全部喷涂完成。
据了解,按照相关方案要求,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均采取标识化管理。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分别喷涂“公务用车”“行政执法”“执法执勤”标识和“监督电话”。喷涂设计图案格式统一,深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白银色,浅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警蓝色。喷涂位置在公务用车前车门两侧中间。
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能够有效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切实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利于杜绝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