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要闻总第1970期 >2017-08-01编印

当好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
刊发日期:2017-08-01 阅读次数: 作者:郑海涛 报道

        □本报记者  郑海涛  报道

本报讯 7月31日,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暨“七五”普法推进工作会议召开。县领导刘卫忠、刘丙海、李亮、魏小蕾、孙长青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动员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刘卫忠指出,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全县“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充分认识关键少数直接关系法治建设成效,充分认识法治建设是地方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法治素养是提升执政能力的基本保障;要明确任务、带头推进、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刘卫忠强调,要继续绷紧维稳这根弦,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普法工作任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在维护稳定、做好安保上不出问题,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惠民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