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天下总第1970期 >2017-08-01编印

惠民县治理“小散乱污” 企业和燃煤小锅炉专项行动举报公告
刊发日期:2017-08-01 阅读次数: 作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2017年7月至12月持续开展治理“小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专项行动。为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举报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现将举报内容、举报方式等公告如下:

举报内容:一是全县行政区域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二是全县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茶炉大灶和经营性小煤炉。

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拨打电话18754397610,也可直接到惠民县环保局306信访室进行举报 。

举报内容经查属实,且对同一区域、同一企业、同一行为的当天首名举报者,给以奖励。同时,将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有效案件线索,主动参与对“小散乱污”企业、燃煤小锅炉的治理和打击,共同维护惠民县天蓝水清地净的的生态环境。


惠民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