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1971期 >2017-08-04编印

“带”劲儿的扶贫带头人 ——记胡集镇南王村村支书张洪军
——记胡集镇南王村村支书张洪军
刊发日期:2017-08-04 阅读次数: 作者:董梦璐 ​通讯员 罗春婷 董士坤 报道

        □本报记者  董梦璐    通讯员  罗春婷  董士坤   报道

胡集镇南王村,是一个省级贫困村,2015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5500元,只有全镇平均数的一半。2016年初经过精准识别共确定贫困户50户、贫困人口162人。截至2016年底,有33户106人脱贫,目前还有17户、56人尚未脱贫。

认清形势,明确发展方向

脱贫攻坚是中央制定的重大国策,必须要实事求是、不折不扣的落实,然而必须首先解决“谁才是村里最需要帮扶的贫困户”这个问题。2006年初,结合“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洪军召集村两委班子、党员代表商议,实行全村大投票,选出自己认可的50户贫困户,然后现场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

选出符合实际、群众认可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下一步就是如何让这50户贫困户都精准脱贫。

2016年,省级贫困村扶贫专项资金30万元拨付到了南王村村集体的账户上。启动资金有了,张洪军及时组织召开了村两委会、党员会,集中研究了扶贫项目问题。经过反复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南王村无论地理位置、土壤气候,还是种植传统均适宜发展香菇种植项目,且村民种植香菇大棚已经有30多年历史,有香菇种植的经验和愿望,也符合保障扶贫专项资金安全、稳定贫困户收入的要求和任务目标。

严格程序,高效推进

项目实现了当年受益

按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要求,村两委成立了胡集镇南王村扶贫开发项目领导小组和胡集镇南王村扶贫开发项目监督小组,编制了《滨州市惠民县胡集镇南王村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经过公示后上报镇扶贫办、县扶贫办,很快就得到了准许建设的批复。

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和项目领导小组的集中讨论研究,项目最终由淄博七河生物科技公司承担。据悉,根据合作协议,七河生物科技公司要在承建香菇种大棚的同时,提供必要的、关键时期的种植技术和质量合格的菌棒菌种。

2016年6月,在张洪军的领导下,南王村两委利用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30万元,新建3个新型示范种植大棚。每个新建大棚占地总面积405平方米(其中大棚净占地324平方米)。到2016年年底,每个大棚都完成了一个生产周期,生产鲜香菇1.75万斤,每斤批发价格平均3元,实现收入5.25万元。扣除物料及用工费用,每个大棚净收入1万元。此外,3个大棚还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提供360个工,每个工报酬60元,全村贫困户仅务工报酬就有2.16万元。

稳中求进,建设带领群众

致富奔小康的香菇“旗舰”

稳定的收益,良好的市场,激发了张洪军和南王村两委班子做大做强香菇大棚的信心和决心。2017年,张洪军和村两委班子、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商议,决定利用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上马二期工程,同时积极争取市派第一书记及派出单位的大力支持,抓住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宋家村结对帮扶的机遇,拟投资60万元再建6个高标准香菇大棚,投资30万元建设冷库1座,扩大项目规模,提升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实现项目收益的最大化。

同时,南王村村两委还计划充分发挥香菇扶贫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全村群众甚至周边村走香菇种植的致富路,再铸香菇产业新辉煌。6月份,省扶贫办副主任张妍华、省扶贫办副主任邵国君先后到南王村调研,高度评价了南王村的做法。

截至目前,在张洪军的带领下,南王村两委聚焦精准扶贫,致力脱贫攻坚,大家纷纷表示,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确保剩余的17户贫困户全部脱贫,已脱贫的33户不再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