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东惠民惠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再生造粒项目位于惠民县辛店镇庆淄路、山东惠民恒通工贸公司以西,总投资3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颗粒5万吨。
本项目属于国家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第一大类“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的规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破碎粉尘、造粒工序废气及滤网焚烧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绳网下脚料为绳网加工公司拉丝过程下脚料,比较干净,且本项目在破碎过程中使用水喷淋进行降尘,故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非常小。根据大气估算模型SCREEN3估算结果可知,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滤网焚烧废气经管道一起引入光催化氧化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破碎机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及造粒冷却水槽排污水。其中生活污水部分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堆肥,部分为洗漱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破碎机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及造粒冷却水槽排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喷淋、清洗工序,不外排。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原料拆包产生的废编织袋、造粒产生的废网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废编织袋、废网片收集后外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运至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清洗机等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可有效起到隔音降噪的目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惠民惠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3356280008
四、资料索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示,表明项目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生的主要污染情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效果。使广大公众对项目有知情权、参与权。为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年产5万吨塑料再生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提供给建设单位,供公众翻阅。
索取单位:山东惠民惠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项目所在地周围进行市民随机抽查(调查问卷)。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公示后,公众可向相关渠道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惠民惠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