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娱乐总第1973期 >2017-08-11编印

惠民县关于设立环境污染 有奖举报的公告
刊发日期:2017-08-11 阅读次数: 作者:

为切实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各类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举报。现将举报内容、举报方式等公告如下:

举报内容:

1.全县行政区域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

2.全县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茶炉大灶和经营性小煤炉。

3.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等行为。

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等行为。

5.商砼企业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问题。

6.畜禽养殖场、养殖户污染问题。

7.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问题。

8.其他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拨打电话18754397610,也可直接到惠民县环保局306信访室进行举报。

举报内容经查属实,对同一区域、同一企业、同一行为的当天首名举报者给以奖励。同时,将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有效案件线索,主动参与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打击,共同维护惠民县天蓝水清地净的的生态环境。

惠民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