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晓燕 报道
本报讯 5年来,县公安局共侦办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违法犯罪案件18起,抓获人犯29人,刑事拘留23人,取保候审22人,逮捕13人,起诉28人,主动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有效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我县恶意逃废债务现象增多,对金融秩序稳定及社会信用体系造成了极大威胁。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金融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化解企业担保链、资金链风险,修复金融生态环境。
自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专项行动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建立了惠民县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联席会议制度,并下设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金融办、县银监办、人民银行惠民县支行等部门根据各自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7月28日,全县促企业发展保金融稳定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联席会议召开,部署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形成打击合力,为深入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通过广泛摸排涉案线索,立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采取强制措施2人。
针对县公安局如何有效打击和制止逃废银行债务犯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教导员刘薇介绍,“为确保我县金融安全,维护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环境,县公安局对移送和发现的逃废银行债务案件线索进行全面审查,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依法打击,以高压态势震慑逃废银行债务犯罪,确保打逃工作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