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资源消耗殆尽只是时间问题,资源必须反复循环利用,塑料再生就是石油再生。废旧塑料再生利用是保持塑料行业持续发展后劲的必由之路,也是目前最经济有效的方法。这是一项既有意义又有前途的绿色产业。
惠民县紫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经过广泛深入的考查,充分了解塑料行业的现状和需求,了解和学习发达地区成功企业的成熟经验和模式、先进技术和管理、经营理念。在有关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各项政策支持鼓励下,结合企业自身技术、经营优势基础条件和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公司提出建设“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规划建筑占地面积约10亩。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环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本项目是否满足城市规划、发展的要求以及辛店镇相关规划要求。通过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环境质量监测,掌握拟建项目周围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特点以及环境质量现状。以项目业主提供的工程资料为基础,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分析清洁生产水平,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足要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合拟建项目清洁生产的措施和改进建议。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根据预测结果明确本项目对大气、水体和噪声的影响,并提出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防护距离。制定环境监测和管理,加强控制本项目主要废气和废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节能减排的要求。环评单位还将协助业主做好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并体现当地居民对本项目的看法。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供工程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民县紫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惠民县胡集镇国滨路以西、滨石路以南
联系人:程紫君
电话:13854349333
E-mail:13760787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1209号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18816161556
Email:sdgpzx@163.com
惠民县紫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