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安全生产·法制总第1976期 >2017-08-22编印

■事故警示案例
河北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1”中毒窒息事故
刊发日期:2017-08-22 阅读次数: 作者:

        2016年4月1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河北邯郸市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两名班长成七一和王荣林受生产厂长陈建勋指派去车间更换真空泵水箱中发红的废水。二人首先将三个真空泵水箱废碱水抽至车间北侧东部的废水槽,至中午没有完成,期间未向废水池排废水;12时左右吃中午饭。期间未开尾气吸收塔;12时30分左右,成七一及当班人员回到车间,开始进行甲醇氢氧化钠溶液的制备;12时47分成七一协助操作工高净净、高秉红加片碱,13时15分指导二人滴加甲醇,然后成七一去车间外北侧给真空泵加水,将抽至车间废水槽的真空泵废水用泵排至废水池。

13时30分左右事发后,该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45万元。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非法违法建设、生产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