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1日至8月10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管执法局、县房管局5个单位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盯“三个重点”,紧扣“六大纪律”,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主要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
发现被巡察单位的共性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的建设缺失,重业务、轻党建,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党员党的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巡察中发现的个性问题主要有:
县物价局: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集体决策事项出现失误。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部分离退休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对自身要求不严不实,没有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委未能真正发挥作用。政绩意识存在偏差,创新工作脱离实际。党员学习存在走过场、应付了事、不入心入脑等问题。窗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部分窗口工作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一直未转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委。对窗口工作人员底数不清、信息不明。
县城管执法局:班子成员之间缺乏沟通,工作配合不够。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内设科室设置混乱,职责不清,存在“大中层”、“小中层”之分。党费收缴不规范。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教育监督缺位,单位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多发,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县房管局:有的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好人主义现象。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物业监管工作不够到位。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内设机构臃肿,借调人员手续不全,有的重要岗位存在长期不轮岗现象。干部队伍管理松散,存在迟到早退现象,批评教育不到位。
县教育局:待县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对5所县直学校的巡察后,一并进行反馈。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对象分别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程序移交县纪委案管室、县委组织部干部室等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