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惠民县润杭化纤绳网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化纤绳网、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500吨化纤绳网、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2)建设地点:惠民县胡集镇路家村
(3)投资:3310万元
(4)建设单位:惠民县润杭化纤绳网有限公司
(5)联 系 人:路勇华
(6)联系人电话:
13061021678
(7)联系人邮箱:
1183393777@qq.com
本项目厂址位于惠民县胡集镇路家村惠民县润杭化纤绳网有限公司内,规划总用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6550m2,该场地符合惠民县总体规划和用地布局,地域开阔,土地面积可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室、仓库、生产车间等内容。生产设备主要购置造粒机、网机、切粒机等设施,项目投产后达到500吨化纤绳网和10000吨塑料颗粒的产能。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新建车间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废气、拉丝废气及造粒废气,噪声主要为泵类、设备运行噪声等,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排污水、车间地面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滤网及污水处理污泥、浮渣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识别拟建项目的污染因素,确定拟建工程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评价是否达标排放及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在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后,分析工程排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污染的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 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③ 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程度;
④ 对拟建项目选址的认可程度;
⑤ 对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影响的了解;
⑥ 对拟建项目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的认可程度;
⑦ 对拟建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本次公示结束后,您如果还有新的建议和意见,仍然可以向山东家旺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反映。
惠民县润杭化纤绳网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