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作为一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措施,正日益受到重视,尤其是发达国家起步早,已经受到明显效益。石油储量越来越少,再生塑料也意味着石油再生。利用废旧塑料熔融造粒,即可缓解塑料原料工序矛盾,又可大量减少原油使用量。另外,绝大多数塑料不可降解,日积月累,会造成严重的白色污染,破坏地球生态环境,而塑料回收利用可缓解污染问题。惠民县淼昌工贸有限公司正是看好这一机遇,提出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900万元,规划占地总面积8591m2。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环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本项目是否满足城市规划、发展的要求。通过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环境质量监测,掌握拟建项目周围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特点以及环境质量现状。以项目业主提供的工程资料为基础,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足要求,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根据预测结果明确本项目对大气、水体和噪声的影响,并提出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防护距离。制定环境监测和管理,加强控制本项目主要废气和废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节能减排的要求。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供工程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惠民县淼昌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 惠民县皂户李镇张集街村
联系人: 曹清嵋
电话: 15006941177
E-mail:
57028658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1209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8816163828
E-mail:sdgpzx@163.com
惠民县淼昌工贸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