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何坊街道张大官村原党支部书记牛延文等村两委干部4人克扣挪用低保资金问题,牛延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俊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牛希山、朱爱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桑落墅镇大桑社区原党支部委员梁同军违规发放扶贫物资问题,梁同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辛店镇张宝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延华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张延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大年陈镇郭口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刘恩勇违规发放扶贫款物问题,刘恩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冲刺的关键阶段。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监管力度,强化源头预防,及时化解风险,坚决铲除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安排部署,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执纪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对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的必须直查快处、严惩不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的,既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对职能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