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1994期 >2017-10-31编印

“清河行动”启动 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修复生态环境
刊发日期:2017-10-31 阅读次数: 作者:郑海涛 周 洁 报道

□本报记者   郑海涛  周   洁  报道

本报讯    10月2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夏培剑,县委副书记刘卫忠先后来到土马沙河孙武街道段大朱桥、土马河皂户李镇段大杜家、徒骇河姜楼镇段赵家集、徒骇河淄角镇段大湾桥、徒骇河李庄镇段申桥、徒骇河胡集镇段小金家、黄河魏集镇段曹贾窑厂进行“清河行动”现场调度,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调度。副县长安峰参加。

夏培剑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主动承担,切实履职,全面清理河道垃圾和违法建筑物。要做好排查核实工作,落实好相关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稳步推进,确保全面完成河道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工作。

又讯    10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夏培剑,县委副书记刘卫忠,县政协主席于松利在我县分会场收看了全市“清河行动”推进会。

全市会议后,夏培剑要求,要充分认清“清河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大河湖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维护河湖良好管理秩序,修复河湖生态环境。河长要进一步增强统筹意识,加强指挥调度,科学调配各方力量。河长以及“清河行动”责任单位要摸清河流水库水质情况,摸清两岸工业排放、面源污染情况,摸清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情况。要完善河长制配套机制,完善“清河行动”督查机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河长制社会监督服务体系,建立河流问题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倒逼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清河行动”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