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聚酯绳网北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国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将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聚酯绳网北区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聚酯绳网北区二期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李庄镇波涛路西侧山东滨州波涛化纤绳网有限公司北厂区西侧,规划占地面积12000m2(约合18亩),主要建设车间、仓库等。总建筑面积9520m2,计容建筑面积17170m2。主要购置粉碎机、团粒机、电导热油炉、拉丝机、煅烧炉等设备。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光波
联系电话:13563097888
三、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八路669号 邮编:256600
联系电话:0543—3801249 联系人:蔡英超
电子邮件:
15554366389@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单位委托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该评价的工作程序为: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的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5、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6、评价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该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1、厂址及总图布置可行性分析;2、工程分析;3、污染防治措施;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清洁生产分析;6、环境风险分析;7、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公告信息的内容,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相关单位及专家可对工程选址和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反馈意见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段为:2017年10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反馈意见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陆续将公告建设项目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