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惠民县鹏润化纤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1月14日,注册资金3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新华。公司坐落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大年陈镇工业园区中心路1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安全带、安全绳、坐板式单人吊具、软梯、化纤绳网的加工、销售;体育用品、劳保用品、塑料颗粒的购销。
本项目为年产20000吨塑料颗粒、1800吨丙纶丝、10000吨化纤绳网、60万条安全带、30万条安全绳项目,总投资199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及员工宿舍等,购置造粒机、切粒机、拉丝机、织网机、缝纫机、织带机、合绳机等设备,形成年产20000吨塑料颗粒、1800吨丙纶丝、10000吨化纤绳网、60万条安全带、30万条安全绳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7.8亩。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中限制类、禁止类、鼓励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本次评价在充分研究本项目工程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开展评价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汇总、分析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概述、总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本项目厂址周围受影响的公众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公众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本项目周围村庄居民、周围企业单位职工等。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该项目的了解;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
(4)对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及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本项目的意见。
五、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民县鹏润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新华
联系电话:13562327696
地 址:惠民县大年陈镇工业园区中心路1号
邮 编:25171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阳
联系电话:025-84650049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B3栋409
邮 编:210000
六、公告说明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惠民县鹏润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