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要闻总第1998期 >2017-11-14编印

市水利局局长刘春国来惠 督导检查“清河行动”
刊发日期:2017-11-14 阅读次数: 作者:周洁

□本报记者   周洁   报道

本报讯    11月10日,市水利局局长刘春国来到姜楼镇清河赵家集段清河现场,对我县“清河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委副书记刘卫忠陪同。 

刘春国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要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的原则,不间断进行河道巡查,依法清除违法建筑物和不安全物体。要深入推进“清河行动”,进一步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集中解决涉河“乱占乱建、乱倒乱排、乱围乱堵、乱采乱挖”等问题。要科学组织、长效管护,确保河道绿化成型,全力提升河湖渠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