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天下总第2004期 >2017-12-05编印

限塑十年喜忧参半 本身存局限性影响“限塑”效果
刊发日期:2017-12-05 阅读次数: 作者:

2007年1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发布。近10年来,这份被公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在限制和减少塑料袋使用方面效果明显。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外卖、快递等行业迅速发展,“限塑令”效果逐渐弱化。

今年11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准备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调整“限塑令”;国家邮政局等10部门也联合发文,着力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专家表示,这意味着“限塑令”将迎来加码落实的新时期。但要让“限塑令”真正达到预期效果,需要政策引导、消费自觉、替代品研发和生产供给的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问题叠加致消费量降幅减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近10年过去,“限塑令”执行得怎样?

记者在多家超市走访时发现,几乎每家超市在收银处都挂着型号不同的塑料袋,这些塑料袋小号每个0.2元、大号每个0.3元。由于食品选购区的手撕式食品专用袋基本为免费提供,因此几乎每名顾客的购物篮里都装着五六个这样的塑料袋。

国家发改委去年发布的数据显示,“限塑令”实施以来,超市、商场的塑料袋使用量普遍减少2/3以上,累计减少塑料袋140万吨左右,相当于节约了840万吨石油。不过,一些农贸市场、商品零售场所内,超薄塑料袋肆意流通难题仍然存在。

随着“互联网+”兴起,快递和外卖领域逐渐成为塑料袋使用“大户”。相关统计显示,中国去年快递业塑料袋使用量约147亿个。今年“双11”的包裹量预计将达15亿个,其中大多数含有无法降解的塑料袋。

另外,外卖类APP“饿了么”近期发布的外卖大数据显示,中国外卖市场用户规模达6亿,2016年在线外卖用户消费频次每周消费3次以上的占比高达63.3%。按照这个数据推算,每周将有超过3亿份外卖被送出,如果按每份外卖消耗1个塑料袋计算,就产生了3亿个塑料袋。如果这些塑料袋废弃物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将是一场严重的生态污染。

总的来看,“限塑令”的确起到了提升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作用,并在实施前期使塑料袋使用量大减。但近年来,由于超薄塑料袋肆意流通的旧难题尚未解决,快递、外卖等领域又成为塑料袋监管的新盲区,导致了“限塑令”执行效果出现反弹。

“灰色地带”影响“限塑”效果

为配合“限塑令”落地,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8年联合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其中对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制定了相关处罚措施,但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

一方面,执法部门取证难、执罚难是重要原因。尽管很多方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常检查塑料袋生产厂家,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但一些没有注册登记就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非常隐蔽,给源头监管带来很大难度。同时,一些地方的执法检查缺乏持续性,导致很多农贸市场、个体商户继续使用超薄塑料袋。

另一方面,“限塑令”本身存在局限性,产生了很多“灰色地带”。由于自备购物袋顾客越来越少,大部分顾客为图便利都会直接购买塑料袋,超市成为最大受益方,使得“限塑令”有转变为“卖塑令”之嫌。

此外,对于近年来出现的快递、在线或线下购物采用塑料袋包装,“限塑令”也没有明确规定,给了塑料袋继续泛滥的机会。

同时,生物降解材料塑料袋、环保购物袋等成本高,限制了其大规模推广。一般来说,生物降解塑料袋成本是传统塑料袋的2至3倍,目前全国生物基塑料和降解塑料产量仅十几万吨,和传统塑料千万吨的年产量相比差距明显。

消费者对“限塑令”知之不详或主观上仍存图省事观念,也是造成“限塑令”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专家表示,在缺乏低成本环保替代品的前提下,很难通过高成本的抽象道德责任达成环保愿景。

加码“限塑令”重在执行落实

在11月2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准备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调整“限塑令”,研究制定在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率先限制一系列不可降解塑料包装使用的相关实施方案,同时督促地方特别是城市加大落实力度。此外,将推广新型材料,征集、筛选技术成熟、产业基础比较完善的可循环、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在条件成熟的领域和行业推广使用。

国家邮政局等10部门11月初也联合发文,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提出到2020年,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这意味着,“限塑令”将迎来加码落实的新时期。

不过,要切实做到加码落实,亟需相关部门出台细则,明确监管者、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改变“限塑令”目前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没有细则的法规就如同没有牙齿的老虎,看上去很厉害,实则作用不大。”北京中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丽凌说。

一方面要“堵”,从源头上遏制。既然“限塑令”当初由政府推行,就不能完全依靠商家自觉来实现。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必须在塑料袋生产的审批、监控、执法环节中出狠招、抓落实,不让违规产品流入市场。

另一方面要“疏”,完善塑料袋销售、使用和回收的全链条制度设计。可通过政府补贴,对使用环保袋的消费者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更多人养成随身携“袋”的好习惯。同时可以参照海外国家经验,对塑料袋适当涨价,大家“扯袋”的手可能会停一停。

此外,作为替代品的环保袋大都又贵又笨重。如果能利用生物降解等新材料,提升塑料袋的“绿色含量”,并做到平价又便携,相信不少人会乐于践行环保责任。

当然,无论是堵还是疏,最关键的坎是公众环保意识的转变。“‘限塑令’的核心价值在于向整个社会传递这样一个信息——资源有价,使用资源需要付出成本。”专家表示,只有引导大多数消费者形成资源有价意识,让消费者从思想上“限塑”,才能促进人们主动参与“限塑”,最终达到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

国外做法

爱尔兰 征收塑料袋环境税

爱尔兰政府从2002年开始征收塑料购物袋环境税,所收资金全部交由新成立的环保基金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征税前,爱尔兰购物者每年约使用12亿个塑料袋。2002年开始征税后,爱尔兰政府5年内征得9868万美元税款,购物塑料袋使用减少了95%,人均年消费量21个,收税前则为328个。

孟加拉国 违规者将被判刑

孟加拉国从2002年3月开始禁止使用塑料袋。在实施这项禁令以前,首都达卡的950万人每天要消耗1000万只塑料袋。禁令颁布后,全国315家生产塑料袋工厂全部关门,塑料袋用量减少了90%。在孟加拉国,违反法律规定进口或销售塑料袋的人可被判处最高10年刑,发放塑料袋者则可被判处6个月监禁。

英国  “无塑运动”早已兴起

英国是欧洲诸国中最早禁止使用塑料袋的国家之一,2007年1月,伦敦33个区级政府联合通过一项法案,提议禁止商店向购物者免费提供塑料袋,如果有消费者确实需要,须交纳15便士税费。此法案目的是鼓励商家和顾客使用环保购物袋,以减少白色污染来源。自这项法案提出后,“无塑运动”在英国渐渐兴起。伦敦因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禁用塑料袋的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