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娱乐总第2006期 >2017-12-12编印

安全生产典型 违法行为曝光
刊发日期:2017-12-12 阅读次数: 作者: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总体部署,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贯彻安委明电〔2017〕3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市安委会要求,惠民县出台《惠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鲁安明电〔2017〕4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惠安发〔2017〕28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现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惠民县久盛铝业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案。2017年6月9日,执法人员对惠民县久盛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樊XX)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该企业处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惠民县中顺加油站未按规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相关的安全生产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按照规定向从业人员告知了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惠民县安监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