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要闻总第2008期 >2017-12-19编印

全县71条河湖1207名河长,全面建立起全覆盖的县、镇(街道)、村三级河长网络
落实河长制,惠民走在全市前列
刊发日期:2017-12-19 阅读次数: 作者:王军

□通讯员    王军    报道

本报讯    时值隆冬,笔者跟随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驱车行走在河流、干沟之间,无论是杨集干沟还是南支流、土马沙河,所到之处,在河渠边都竖立着醒目的河长制标识牌,上面标示着河道名称、河长职责、整治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今年4月以来,我县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践行“全面治水”的时代强音,先后出台了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加大宣传报道等一系列措施,全县71条河湖1207名河长,建立起全覆盖的县、镇(街道)、村三级河长网络,同时做到建管并重、多级联动、各方共守,被省河长制办公室发信息简报表扬。从11月12日开始,我县“清河行动”进度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保持第一。

责任明确,效率更加高

9月30日,有群众按照河长制公示牌上的电话举报称,桑落墅哨马张村沙河段生活垃圾、白色垃圾袋漂浮物污染了河水,村民们意见很大,要求及时处理。接到举报后,县河长办和桑落墅镇立即行动,用2天时间,用2条船、6个人工,打捞垃圾袋,清除腐草,村民们都纷纷伸大拇指赞叹。

按照河长制要求,今年6月份,在河段的醒目位置,“河长制”公示牌正式在全县河湖亮相。“河长制引入信息公开、监督举报制度,大大强化了社会监督机制。”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主要领导站到了河流防治责任的最前端,责任很明确,推责无弹性,追责无人替,履责变刚性,工作由虚变实,变‘九龙治水’为‘河长治水’,可以实现集中快速的决策、统一高效的组织,高速的效率。”

截住污源,绿水自流来

“河长制”正式启动实施时,河长们依然清晰地记得第一天上岗巡河时的感受,可谓是问题重重,水质堪忧。怀着对建设生态美丽新惠民的信念,河长们埋头苦干,追根溯源找污染源,彻底解决水质差这一问题。

在各级河长的统筹指挥下,经多次排查与环保部门确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全县河湖范围内登记排污口16处,已取缔2处和一家企业,并按照“一口一策、一口一档、一口一标识”要求,分类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入河排污口登记台账,对每条河道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建立排口的问题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环境整治,两岸景更美

沙河大朱桥违建市场自发形成于90年代初期,先后共有9户群众修建了52间占地3500平米的房屋进行苗木购销等其他经营活动。县、街道有关人员挨家挨户做工作,动之以理、晓之以情,通过坚持不歇的努力,9户群众工作全部做通,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房屋全部腾空,房屋在限期内全部拆除。

3月中旬开始,县水利局对全县涉及4条国省道(济东高速、大济路、庆淄路、乐胡路)、2条河流(徒骇河、沙河)、9座桥梁摸底调查。7月份,对以上桥梁进行了环境整治:修复毁损的护坡、堤坝,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打击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修剪景观草木,同时还对影响行洪的“迷魂阵”进行了清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沿国省道沿线9座桥梁上下游500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清河行动,河道更通畅

不管是横贯几个街镇的主河道还是乡村里的小水沟,河水变清澈了,这是近几个月来我县城乡百姓非常直观的感受。这也是我县“清河行动”进行以来取得的重要成果。

河长制管理工作体系的基本建立和重拳治理污染源的举措,让水环境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清河行动”是今年年底“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县把“清河行动”当做全县立规矩、树标杆的一项政治任务,不提要求、不讲条件、全面完成。

工作中,对县域河道内树木、违法建设、排污口、河道两侧养殖棚、垃圾点等问题进行逐项排查,开展河流、沟渠清理工作,彻底解决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问题。截止12月15日,全县完成任务清单共计435处,面积24万多平方米,完成比例97.5%,排名全市第一。另外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不在清单任务中的16处违法事项也进行了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