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聚酯绳网北区二期项目已委托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聚酯绳网北区二期项目位于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北区现有厂区西侧,不新增占地,厂区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李庄镇波涛路西侧,项目总投资3980万元,总占地面积1200m2(约合18亩),年产聚酯绳网10000吨。
二、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措施、排放情况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本项目新增真空煅烧炉与现有真空煅烧炉共用3#废气处理装置,经“水塔+3#光氧等离子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废气经3#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总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②本项目团粒车间2台团粒机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4#光氧等离子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废气经4#15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团粒车间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③5#及6#车间的拉丝熔融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采用5#及6#光氧等离子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废气分别经5#及6#15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5#及6#绳网车间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拉丝机进料粉尘及团粒车间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主要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加强通风等措施来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经预测,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项目新增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生活污水。循环水排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集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因素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经编机、引风机、泵类等,其等效声级在80~95dB(A)之间,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及污染防治措施污染源分析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后再利用;废丝与现有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一起送入团粒车间进行团粒处理后全部回用;废料块外卖给博野县永晟油漆厂作为油漆生产辅料。
危险固废:废导热油及废机油均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初稿完成后放在本项目筹建处,供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阅览,并提出意见与建议;2、在发放调查问卷的同时给被调查者提供报告书初稿,供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阅览,并提出意见与建议;3、查阅期限:2017.12.18~2017.12.2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受工程影响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公示时间为2017.12.18~2017.12.29,欢迎各界群众热心参与。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厂址周围3公里之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项目公示:采取在张贴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单位信息、评价单位信息、工作程序及内容、咨询内容、咨询方式等信息。2、问卷调查:采取发放问卷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及附近居民发布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并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调查对象为单位及个人,包括项目选址周边部分村委会、村民及企业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7.12.18~2017.12.29。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联系方式
1、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可直接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八、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光波 联系电话:13563097888
2、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八路669号
联系人:蔡工
电子邮件:
15554366389@163.com
山东滨州波涛化纤制品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