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娱乐 总第2009期 >2017-12-22编印

山东元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 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刊发日期:2017-12-22 阅读次数: 作者:


按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山东元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元乾塑业有限公司

(3)项目规模:年产20000吨塑料制品

(4)投资总额:2300万元

(5)项目建设地点:惠民县大年陈镇弭家村(东经117.520047°,北纬37.195102°)

二、工程概要

山东元乾塑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300万元建设山东元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民县大年陈镇弭家村(东经117.520047°,北纬37.195102°),租赁现有厂房生产,占地面积6666.7m2,其中生产车间2400m2、办公区域150m2、仓库300m2、固废暂存间9m2、危废暂存间6m2等。项目利用废旧塑料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00吨塑料制品。

三、项目建设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为塑料再生造粒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8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符合滨州市惠民县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称为VOCs),在造粒工序处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采用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未被集气罩吸收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可满足相关要求。本项目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该项目符合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暂存后用作周边农田肥料,得到合理化处置。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

3、噪声

该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清洗机、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生产过程均置于车间范围内。且布置紧凑,本工程采取了购置低噪设备,加大高噪设备的噪声治理力度,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厂界设置围墙,合理绿化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该项目固体废物分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弃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不合格废塑料片、造粒工序产生的塑料渣/废过滤网、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切粒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光氧催化装置产生的废灯管;切粒工序下脚料和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以及废灯管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造粒工序塑料渣、废包装物、不合格废塑料片收集后外卖;造粒工序废过滤网收集后置于固废暂存间,委托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后再利用;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储存场所,储存场所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将废润滑油储存在有排气孔的铁桶中,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理情况,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妥善处置。

综上,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落实环保措施后,可满足相关要求。

五、环评报告主要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该项目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环保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山东元乾塑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毛俊峰 15376297688)和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 18816163818)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区附近村庄、小区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山东元乾塑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