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2011期 >2017-12-29编印

县纪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刊发日期:2017-12-29 阅读次数: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县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城管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增忠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马增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蔬菜办副主任胡军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胡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东起、刘永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缴。

县交通局李庄镇交管所科员闫景强公车私用问题,闫景强受到记过处分,相关费用已退缴。县交通局李庄镇交管所所长许恩忠负有监管不力责任,被诫勉谈话。

石庙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白耀岭、副站长孙加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白耀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加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缴。

皂户李镇民政办党支部书记潘书军违规操办其父亲生日宴问题,潘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李庄镇中学校长刘曰明办公用房超标,另存在其它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刘曰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年陈镇党政办公室司机杨玉鹏公车私用问题,杨玉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缴。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以“钉钉子”精神紧抓不放、常抓不懈,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切实增强纠“四风”、强作风的定力和韧劲,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在元旦、春节“两节”将至的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从小事小节做起,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更实措施狠抓作风建设,形成“头雁效应”,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抵制歪风、转变作风、倡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不断把螺丝拧的更紧,工作做得更实,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