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2011期 >2017-12-29编印

县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刊发日期:2017-12-29 阅读次数: 作者: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教育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赵仁新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赵仁新被免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扶贫办原主任张绍辉、原副主任陈福春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张绍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福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大年陈镇农经站原站长刘丙龙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刘丙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庙镇土牛张村党支部书记陈宝龙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陈宝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抓严管严查处,真正把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加强和规范对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把监督执纪问责往实里抓、向深处做,严肃处理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成效践行承诺、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