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天下总第2012期 >2018-01-05编印

山东省元特重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端装备用高精密铸锻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刊发日期:2018-01-05 阅读次数: 作者: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为年产50万吨高端装备用高精密铸锻件项目,该项目可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为企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增加就业岗位和地方税收,拉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麻店镇政府以北430m(N37°25'54.95",E 117°37'23.46")。

项目以废钢、锰合金、硅合金等为主要原料,生产小型风电机轴及机械用轴、大型风电机轴、风电法兰及管道法兰,建设熔铸车间、锻造一车间、锻造二车间、机加工车间及配套公用设施,购置熔炼生产线2条及配套相关设备。由熔化、精炼、锻造、机加工等工序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0m2,计划于2018年3月开始施工,分三期进行建设。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包括电炉熔化烟气,精炼废气,铸造废气,加热炉、退火炉燃气废气,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的铸造废气,生石灰装卸、上料时的粉尘、脱模废气无组织排放。

电炉熔化烟气,精炼废气,铸造废气,加热炉、退火炉燃气废气均经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熔铸车间熔化废气及精炼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3(部分行业、工段需进一步从严控制的指标和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要求(颗粒物:15mg/m3);加热炉、退火炉燃气废气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排放浓度限值(烟尘:20 mg/m3,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200 mg/m3)。

无组织排放粉尘、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1.0 mg/m3,非甲烷总烃5.0 mg/m3)。

(2)废水

拟建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排化粪池,定期清理,不外排。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渣、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氧化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生活垃圾、浊水循环池池底污泥。

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氧化皮回用于生产;废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处理;废机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浊水循环池池底污泥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废机油桶由供货厂家回收。

(4)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切割锯床、车床、风机、机泵等,噪声源强约为80dB(A)~105dB(A)。针对噪声源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绿化等治理措施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态影响

本项目占地属建设用地,施工期将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预计在采取有效的控制和处理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之内。

(6)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能够达到可接受水平,但企业仍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三、环保措施要点总结

(1)项目区内排污设计遵循雨污分流原则,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清运。

(2)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分开存放,合理处置;

(3)电炉、精炼炉、连铸机均安装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生石灰储存、上料均为全密闭。

(4)选用运行效率高、低噪型设备,固基防震,在一些必要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噪装置,以降低噪声源强。加强绿化建设,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达到除尘降噪的效果。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的有关精神。严格实施污染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来看,山东省元特重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端装备用高精密铸锻件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为各环境敏感点居民、项目周围企业员工、政府工作人员等。

(2)主要事项

①您认为该项目是否可能严重影响本地环境质量?

②您认为该项目最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是什么?扬尘、废气、噪声、固废、废水?

③您认为该项目环保措施应该在哪方面进行论证改进? 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④总体上,你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⑤在环境保护方面,您对该项目还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电话、电子邮件均可。

(1)评价机构  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阳,电话025-84650067。

(2)建设单位  山东省元特重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俊,电话1506148007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山东省元特重工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