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2017期 >2018-01-23编印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现场解答会问题摘登
刊发日期:2018-01-23 阅读次数: 作者:

执行难问题

问:孙武代表团肖云辉

执行工作既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法院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方面,执行难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请问,在过去的一年里,法院是如何来破解这一难题的?成效如何?2018年又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法院主要负责人

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将解决执行难作为法院工作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加、减、乘、除”,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一是做好“加法”,构建全院“大执行”格局。

1、构建执行工作新机制。成立了解决“执行难”工作小组,要求全院干警树立“立审执一盘棋”思想,完善立案、审理、执行联动机制。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审理阶段注重调解,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奠定执行基础。

2、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为执行局配备7名员额法官,增调5名法警,为破解执行难提供警务保障。加强干警政治和业务培训,加强干警作风建设。

二是做好“减法”,院党组带头清理积案。

旧存案件积压会导致执行工作恶性循环,我院在2017年年初就开展了“创建无积案活动”,院党组带头清理积案。我作为一把手亲自包案、坐阵指挥,一大批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做好“乘法”,信息化助力执行工作。

在“互联网+”时代,我院打破传统模式,把执行信息化作为化解执行难题、补齐短板的突破口。建立具有网络查控、视频指挥、应急处置、上下通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通过与金融、公安、工商的信息共享,在指挥中心就可直接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等。大大压缩了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空间。充分利用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法信通”将失信被执行人录入“黑名单”,使其在融资、出行等方面均受到限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

四是做好“除法”,集中执行让“老赖”无处可逃。

2017年我们集中开展了“百日攻坚”、农商行“降不良”、“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悬赏执行,发动社会力量举报被隐匿的执行财产。通过县电视台、惠民大众等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1515名。对不履行还款义务的,罚款9人,拘传12人,拘留33人,因非法处置扣押财产追究刑事责任2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果,295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2017年,全年共执结案件1602件,执结到位金额3.89亿元。

在2018年的工作中,我院一是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积极向县委、人大汇报,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主办、各界参与”的大执行格局。二是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强化党组领导,重点案件院领导亲自包案,带动执行作风更加强硬、更加规范,确保专项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形成强制执行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提升执行干警的素质。注重加强执行干警综合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内部考核管理,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将廉政建设作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完善教育防范、制度约束、监督检查、查处追究四项廉政机制建设。

确保案件的审判质效方面措施

问:何坊代表团杨德河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的审判自主权得到了强化。请问,在确保案件的审判质效方面,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以后如何完善?

答:县法院主要负责人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目的就是确保公正裁判。我们采取的监督措施是:

1、全面推行随机分案制度。化解案多人少矛盾,避免法官忙闲不均。

2、制定入额法官审判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突出业绩导向,健全评估体系,引导激励入额法官履行职责。

3、加强特殊类案管理。对重大敏感案件,要求承办法官主动报告,提交审委会讨论,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

4、定期张榜公示入额法官办案指标。对办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法官进行提醒、谈话。

5、通过公开促公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行立案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全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

2018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入额法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切实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干警作风建设,更进一步完善多项监督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让更多优秀法官入额办案,以完成日益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

检察院工作定位

问:石庙代表团梅其明

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院工作职能的变化,你们是如何转变工作定位的?在工作衔接方面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答: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等等,这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的叠加聚合,使得检察监督的内涵和外延、检察工作的格局和要求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院的工作定位也相应的发生变化,在转变工作定位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勇于”,进一步增强下一步工作信心和破解难题的勇气魄力。

一是要勇于直面体制变革。坚决贯彻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面对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等机构、人员、职能转隶,敢于迎难而上,积极面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衔接、推进工作,确保工作不断、节奏不变、队伍不乱。

二是要勇于破解司改难题。面对司改深水区、面对难啃的“硬骨头”,必须拿出知难而进、自我革新的勇气,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要兼顾好当前实际和长远利益,增强改革的科学性和前瞻性,采取有力措施研究解决司法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三是要勇于强化监督主业。面对检察监督更高要求,要从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出发,主动适应新形势,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全力做好检察监督大文章。

四是要勇于规范精准履职。努力把规范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的理念贯穿到检察机关运行、司法办案、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的全方位、全过程,更为严格的约束司法办案和政务管理,不断提高规范司法和精细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2.在与新成立的监察委工作衔接方面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职能调整与机构改革。根据试点工作步骤安排和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我院将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及人员整体转隶至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的内设部门要相应的进行整合调整,根据上级部署检察机关将2018年内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我院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内设机构将进行整合,原则上总数不超过8个(三个派驻乡镇检察室除外)。

二是做好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办案衔接工作。自侦部门自2017年12月转隶工作完成之前已不再立查新案。已经侦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在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需要补充侦查的,由公诉科协同监察委员会(原承办人)补充侦查,或者由公诉科自行补查。

二是探索建立与监察委的案件衔接机制。要做好监察委查办案件的移送受理工作,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要依法受理,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要求进行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要着力推动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在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拍,工作上合力,努力打造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我县公益诉讼开展情况

问:桑落墅代表团靳希俊

请问,自2015年7月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公益诉讼是如何开展的?以后有哪些新举措?

答: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自2015年7月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检察机关作为非试点单位,没有等待观望,而是紧紧围绕上级检察工作要求勇于创新、大胆探索,积极投入到公益诉讼各项储备工作中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认识提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专门人员负责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准备事宜,构建了民事行政信息中心,搭建了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并向县人大作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报告》。

三是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沟通协调,为公益诉讼工作做好准备。与环保局、食药局会签了《关于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并相继开展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走访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关企业20余家,召开座谈会议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册,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0余件,向环境保护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监督检察建议2件,督促环保部门收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费用200万余元,为推动我县的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7年6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这些领域直接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领域。

2018年的公益诉讼工作打算:加强宣传、摸排线索、力求破题。

一是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加强对公益诉讼的宣传,让公众了解、熟悉公益诉讼,了解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能,这样有助于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

二是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发现线索,也可以从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中寻找线索,同时还会保持对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报道的高度关注,从社会热点问题中发现线索。

三是检察机关内部部门之间也建立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注重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拓宽线索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