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要闻总第2018期 >2018-01-26编印

■严打逃废银行债务 全力维护金融秩序
县公安局打逃废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立案15起,破案11起,刑事拘留11人,逮捕5人,挽回损失350余万
刊发日期:2018-01-26 阅读次数: 作者:郑海涛 通讯员 田晓剑 巩夏青

□本报记者  郑海涛  通讯员  田晓剑  巩夏青  报道

本报讯 自全市部署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以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综合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和积极防范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目前,县公安局在全市公安系统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中战果显著,2017年8月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共立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类案件15起,破案11起,刑事拘留11人,逮捕5人,移送起诉2起3人,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挽回损失350余万元,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显著,有力维护了全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记者了解到,县公安局深入摸排,准确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和资金运转等情况,分层次建立台帐。对风险企业尤其是易发生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重点企业、重点人员,进行滚动排查、风险评估,努力发现内幕性、预警性苗头线索,第一时间介入核查,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稳控化解措施;以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数据、风险企业数据,法院判决案件数据、执行案件数据、失信人员数据为主要依据,依靠银行金融机构贷款逾期数据库、重点企业法人股东信用卡逾期数据库、企业欠薪数据库、企业欠税数据库、重点人员房产交易数据库等信息资源,建立金融涉险企业预警系统,及时研判企业逃废债务风险,做到提前预警、先期处置、减少损失。行动中,该局主动与县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共同分析研究,确定打击典型案件,强化宣传力度,在确保法律效果和良好社会效果的同时,促使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个人和企业主动还款。通过教育警示和法律震慑,先后有2名个人主动偿还不良贷款60万余元。

另外,县公安局与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组织建立定期合作会商机制,主动与市局经侦、技侦等部门对接,同时组织经侦、网安、情报等有关警种部门配合联动,共同研究不同企业、不同经营主体涉及的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规律特点和防范措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接到市局交办的办案任务2起,涉及沾化、邹平各一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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