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受国际复杂经济形势的影响,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导致部分企业经营压力大增。一些企业经营者不仅不设法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弥补企业短板,反而顺势而为,将企业资产转移,恶意逃避相关债务,致使恶意逃废债案件频发、风险加剧,从单纯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传统犯罪转型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出案值越来越大、涉及范围越来越广的趋势,给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带来巨大风险隐患,引发部分群众上访闹事。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宏观方面,如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二是主观方面,企业主投资失误,造成企业出现险情;三是客观方面,一些地区特有的互联互保,放大了金融杠杆作用,一旦企业出现风险就会导致担保链的无限传导。除此之外,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逃废债案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一些企业和个人积极效仿,甚至有银行内部人员教唆企业和个人如何逃废银行债务。长此以往,企业和个人逃废债行为更肆无忌惮,风险化解无从谈起。
目前,针对恶意逃废企业的责任厘定不清,监管打击尚未形成合力。与此同时,部分案件公检法在案件定性上、取证标准、人员处理等方面不统一,达不到打击效果,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打击工作的最终评价还是看追赃多不多、挽损高不高、风险降不降。这需要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以打开路、以打促防,才能推动金融风险和不良债务的化解。要积极运用法律、严打关联犯罪等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财物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对故意隐匿、转移的资产要一律予以追缴,对同谋、协助人员以共犯,或以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下游犯罪嫌疑依法打击,提高逃废债案件挽损率。通过深挖打击来推动维稳处置工作,确保金融风险可化解、涉稳隐患可排除、打击效果可体现,更好地服务维稳处置工作。
要选取一批打击逃废债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促使银行提高风险防控意识,职工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通过选取一批被打击的企业负责人、受害的职工,采取现身说法的方式,讲解恶意逃废债对其带来影响,为所有企业负责人算清意逃废债带来的名誉、经济、自由账,让所有人对恶意逃废债不能为、不敢为。对存在逃废债可能的企业负责人一一见面谈话,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对相关群众反应的逃废债问题做到有着落、有回音,促使企业负责人悬崖勒马,杜绝其逃废债务的侥幸心理。
要增强公安、金融、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强化部门逃废债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线索传递,建立起一套打防逃废债犯罪灵活、高效、便捷的快速反应机制。要主动迅速查处一批案件、打处一批人员、移送一批案件,争取联合形成包括案件线索移送备案、金融执法联动监督、金融信息沟通交流、金融执法人员职务风险防范等各方面机制的工作意见。要以各类专项行动、大案要案为契机,在巩固已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融合、贯通,形成具有特色的金融打击、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