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安监总第2020期 >2018-02-02编印

滨州市钻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化纤绳网、10000吨塑料颗粒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刊发日期:2018-02-02 阅读次数: 作者: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化纤绳网、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滨州市钻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滨州市钻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年产5000吨化纤绳网、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拟建占地面积8亩,总投资为17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仓库、办公室、职工宿舍等。

产业政策:滨州市钻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化纤绳网、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节省投资、节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

二、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车间、织网车间(拉丝)、锻烧炉(废滤网处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投料过程中排放的粉尘颗粒物。造粒车间、织网车间(拉丝)、锻烧炉(废滤网处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光氧化催化”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投料过程中排放的粉尘颗粒物,产生量很少,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活污水部分进入旱厕,部分为洗漱废水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其出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的水质要求,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清洗工序,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封闭隔音,并对车间进行合理布置,拟建项目投产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主要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工程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促进当地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选址合理,只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期间及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

项目情况概述;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社会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情况介绍;工程分析、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测结果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到所在村庄村委会或所在单位办公室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期限为2018年02月2日至2018年0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8年02月2日至2018年0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本工程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应进一步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写信、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滨州市钻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振忠   

电话:13061059067

九、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名称:河北圣泓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承德市双桥区牛圈子沟口

邮编:067000       

联系人:李彦静   

电话:0531-88980716     

传真:0531-88980716    

邮箱:1163998101@qq.com


滨州市钻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