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法制总第2031期 >2018-03-20编印

向袭警辱警者“亮剑”
县公安局拘留妨碍公务嫌疑人30名
刊发日期:2018-03-20 阅读次数: 作者:周 洁 通讯员 王庆山

□本报记者   周  洁  通讯员   王庆山  报道

为充实法治资料,宣传全民法治观念。3月16日,中央电视台CCTV-1新闻综合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法制日报、山东卫视来我县就韩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采访报道。

2018年2月24日17时58分,犯罪嫌疑人韩某酒后窜至淄角镇刘张村朋友家中滋事,经报警,淄角派出所民警成峻峰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派后立即到达现场。在了解情况后,成峻峰制止韩某滋事行为并口头传唤,韩某拒不接受并攻击成峻峰。犯罪嫌疑人韩某因涉嫌妨害公务,于2018年2月24日被逮捕。

加强维权舆论宣传,彰显维权信心和决心

为了彰显县公安局维护民警正当权益的信心和决心,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凡是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或者决定行政拘留处罚后,县公安局都会及时协调新闻媒体,将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

自去年8月以来,县公安局先后通过滨州电视台、大众网、齐鲁网、《齐鲁晚报》、中华网、等媒体推送侵犯民警合法权益案件宣传稿件20余篇,引起了社会群众对民警执法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出“配合执法在先、存疑置后”的良好舆论氛围。

规范民警执法,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强化基层一线执法民警的安全执法理念,2017年9月份,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公安队伍“秋季整训”,对基层一线执法民警开展警务实战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警务实战技能、规范执法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推进和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打击树警威、以规范提效能、以宣传扬正气”的维权工作格局。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建章立制,切实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做到文明、理性、平和执法。

为切实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县公安局采取“两手抓”:一方面加大民警违法的查处监督力度,对出现执法不当的民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对恶意影响民警执行公务,对执法民警投诉诬告的,及时组织调查,澄清事实,以正视听,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树立民警队伍正面形象。 自2017年8月份至今,县公安局已对30起妨害执行公务、袭警、辱警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其中行政案件21起,行政拘留22人;刑事案件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批捕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