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2037期 >2018-04-13编印

惠民县拓谷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0塑料颗粒和5000吨化纤绳网项目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
刊发日期:2018-04-13 阅读次数: 作者:

《惠民县拓谷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塑料颗粒和5000吨化纤绳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经初步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环评报告基本内容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惠民县拓谷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塑料颗粒和5000吨化纤绳网项目”位于惠民县大年陈镇弭家村北约580m处,占地面积2500m2,为钰鑫金属磨料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年产15000吨塑料颗粒和5000吨化纤绳网,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清洗+破碎+造粒”“颗粒拉丝+织网+裁剪+缝合”,主要购置粉碎机、造粒机、织网机等塑料加工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等。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措施、排放情况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破碎上料粉尘、熔融废气、拉丝废气。

(1)破碎上料粉尘

本项目部分原料需要进行破碎工序,破碎时混合水进行破碎,因此,无粉尘产生,原料上料时会产生部分粉尘废气,上料过程同时加水进行抑尘后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2)熔融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塑料熔融造粒工序及拉丝工序产生的熔融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造粒1车间(东侧车间)及造粒2车间(中部车间)收集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烟尘吸收装置+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造粒3车间(西侧车间)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烟尘吸收装置+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60mg/m3),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10kg/h)。

(3)拉丝废气

拉丝工序需要将塑料颗粒加热,会产生部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60mg/m3),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10kg/h)。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废塑料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及原料带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内集粪池收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废塑料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及原料带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各类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滤渣、废过滤网、不合格产品、污泥、废过滤棉、废灯管、废齿轮油。生活垃圾、污泥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滤渣、废过滤网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废过滤棉、废灯管、废齿轮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初稿放在本项目筹建处,供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阅览,并提出意见与建议;2、在发放调查问卷的同时给被调查者提供报告书简本,供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阅览,并提出意见与建议;3、查阅期限:2018.4.11~2018.4.24。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受工程影响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公示时间为2018.4.11~2018.4.24,欢迎各界群众热心参与。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厂址周围3公里之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项目公示:采取在张贴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单位信息、评价单位信息、工作程序及内容、咨询内容、咨询方式等信息。

2、问卷调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及附近居民发布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并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调查对象为单位及个人,包括项目选址周边部分村委会、村民及企业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4.11~2018.4.24。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联系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反映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民县拓谷塑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惠民县大年陈镇弭家村北约580m处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18769663988

(2)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以南渤海十八路以西环保大厦

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0543-3801249

邮箱:rlzx1249@163.com


惠民县拓谷塑业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