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庆山 巩夏青 报道
110报警服务台自设立以来,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处置突发事件、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却不时有不法分子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甚至对接警员进行辱骂,严重扰乱了办公秩序。近日,我县就发生了这样两起案件,违法嫌疑人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清河镇的张某盗刷父母银行卡里的钱,因怕回到家中被父母责骂,于是便谎报警情称银行卡丢失并被盗刷3万多元。县公安局受案后,对该报警情况展开侦查。经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及交易明细,发现取款人系报案人张某本人。最终,张某因谎报警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正常办案,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样,李庄镇的马某民喝酒后,多次无故拨打110电话,并对接警人员进行辱骂,严重扰乱了办公秩序。县公安局依法对扰乱单位秩序的马某民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谎报警情(案情)、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不仅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和正常执法办案工作,而且占用、浪费社会公共资源。对于不听劝阻、恶意拨打110、报假警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