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8号)
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惠民县人民法院院长孙长青的提请,于2018年5月23日任命:
杜洪东为惠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现予公告。
(第19号)
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孙长青辞去惠民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第20号)
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惠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8年5月23日决定:
杜洪东为惠民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现予公告。
惠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