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惠民县物价局拟于2018年7月上旬组织召开制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0人,其中消费者10人,经营者2人,专家、学者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有关部门人员5人。
(二)旁听人员5名以下。
(三)新闻媒体1-2家,每家限定2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主要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为保证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满额参加听证会,将按顺序另外随机选取3名消费者作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候补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符合报名条件的消费者可直接确定为听证会参加人,剩余的名额委托惠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组织推荐产生。2、听证会参加人中的经营者由惠民县自来水公司推荐产生。3、听证会参加人中的专家、学者由惠民县物价局聘请产生。4、听证会参加人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及社会组织人员委托相关部门、单位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4、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济政策;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必要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得以消费者的身份报名。
(二)旁听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以单位名义报名,代表本单位出席听证会的记者,持新闻记者证出席。
四、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详见报名表,可到中国惠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min.gov.cn/下载)。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一)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4日下午5时前(周六、周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惠民县物价局报名。
报名地址:惠民县西门大街89号201室
(二)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4日下午5时前(以惠民县物价局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
报名邮箱:
hmxwjjywg@126.com
联系电话:0543-8197657 联系人:李文欣 贾立栋
五、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惠民县物价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