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2051期 >2018-06-05编印

县纪委通报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刊发日期:2018-06-05 阅读次数: 作者:

为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县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何坊街道农技蔬菜站站长王君华套取项目资金问题,王君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淄角镇孙从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合顺收取群众宅基地费用等问题,孙合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清河镇堤上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洪平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刘洪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李庄镇大周社区原党总支委员、大王东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学云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王学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麻店镇盖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军挪用村集体资金及挪用公款问题,刘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事关群众利益问题面前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严格遵规守纪,自觉廉洁履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措施向最基层发力、向最末梢延伸。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健全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民生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靶向治疗”,精准监督执纪执法,既要一手抓整治查处,又要一手抓教育警示,紧盯各类“微腐败”,管住所有公权力,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